2009年8月3日 星期一

屋漏偏逢連夜雨

最近老是沒睡好,我猜是因為生活的壓力,所以上星期四,我大概是在開車的時候心急加恍惚,就直直的撞了別人的車屁股。

撞了以後當然是趕快把車開到一邊,對方車上幸好沒有別人,也沒有大礙,我的車子比較嚴重一點,車頭稍微的變形了,交換了駕駛執照和保險號碼,我就開走了,過了兩分鐘才想起來我忘了給車子照相。

第二天一大早,我就到了保險經紀那邊,把手上的資料給他,因為這次是我從後面撞人家,100%是我的責任(嘆)。

保險經紀搞定了以後,就開到修車廠去啦,老闆左看看右看看,打開引擎蓋又看看,回到房間裡對著電腦打了半天,告訴我估價是2800...而我只需保險自負額250。我也沒辦法說不好,順便也告訴他我需要租車,老闆就很幫忙的打電話給租車公司,讓他們開一輛車來,至於這個租金也是保險公司付(25/day)。

左等等右等等,等了一個多小時,租車公司的人才姍姍來遲,拿了我的駕照和信用卡去複印,信用卡是deposit,保險公司付錢的話就不會從卡裡charge,還會問要不要另外買保險,這次告訴我的價格是12/day...我當然拒絕啦!然後就是告訴我車裡還有1/4的油,還車時要有差不多的油,不然是會charge滴。

總結,什麼都要錢,能不出事最好還是不要出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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